草长莺飞三月天,又是一年植树节,无纸办案真便利,绿色发展挺在前。近日,景宁法院在丽水中院审管处指导下,速裁团队顺利完成一起离婚案件的一键电子转档工作,这是景宁法院应用无纸化办案模式审结的首例案件。 案情简介 2006年,柳某与彝族姑娘鲁某通过网络相识,不久确立恋爱关系。2006年5月19日,在景宁县民政局登记结婚。随着女儿的出生,家庭琐事增多,家庭负担增加,加上双方婚前缺乏了解,性格差异、生活习惯差异、为人处世差异逐渐显现,经常因小事争吵。2015年起,双方开始分居生活。综上,双方虽为合法婚姻,但婚后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多年,且已彻底破裂。 在线立案 2月12日,原告柳某致电景宁法院咨询起诉离婚事宜,由于当时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立案庭工作人员建议柳某在线立案。柳某同意后,经工作人员引导他成功注册“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并在线递交诉状,起诉被告鲁某,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在线审查材料后便依法受理。 云间审判 本案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引导身处云南的被告鲁某注册移动微法院。之后通过移动微法院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原告即时完成在线缴费。 2月18日,位于景宁家中的原告和身处云南的被告准时出现在屏幕前,叶法官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在线庭审。庭审过程中,双方表示愿意进行调解。休庭后,叶法官在线主持双方调解,并顺利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在线签名确认。之后,法官应用“二维码签名模块”实现在线文书签发,并完成民事调解书电子签章和电子送达。 一键归档 3月6日,书记员顺利应用“一键转档”功能完成电子卷宗归档工作,当事人后续提供的诉状原件、结婚证原件以及诉讼票据原件交送档案室保存。 纸张看似不起眼,却在工作中发挥着基础作用,而过度使用纸张却是森林面积锐减的重要因素之一。有数据统计,一棵二十年树龄的树木仅可造3000张A4纸。 本案除起诉状原件、证据原件及诉讼票据等寥寥几张纸质材料外,其他诉讼材料全部实现电子化提交、自动化生成、数据化流转,相较传统卷宗,纸质材料减少近92%,有效节约了办案耗材和人力成本,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