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地处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成立于1984年,现有的审判综合大楼位于现鹤溪街道环城东路16号,于200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12亩,建筑面积9300平方,建有网络、家事、少年等8个审判法庭。 景宁法院原有内设机构19个,2019年合并为9个,2020年6月恢复设立沙湾人民法庭。全院共有政法专项编制68个,实有正式在编干警60名(含11名少数民族干警),其中员额法官22名、司法辅助人员26名、司法警察12名,另事业编制7名,编外32名(其中司法雇员20名),干警平均年龄37.77岁。本院收案数在年平均5千多件的情况下在2019年开始连续4年大幅下降[2019年4899件,20年4177件,21年4088件,22年2260件(剔除调确、执恢、执保)],法官人均结案数180余件。 近年来,景宁法院在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和关心帮助下,坚持以“四项建设”为统领,立足浙江“三个地”的政治优势和华东地区唯一少数民族基层法院的区位优势,提出了打造“最具民族特色的现代化法院”工作目标,深入开展“三个建设年”活动,强化执法办案主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获得感最强”,精心塑造“品质司法”,坚决扛起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法院责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发展。先后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国百家“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全省阳光司法优秀法院、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诉源治理工作成绩突出贡献集体等荣誉称号。近三年,本院集体及个人获得各类先进及荣誉共68项,其中国家级荣誉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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