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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食“野味”改装射钉枪 打猎不成获刑三年
时间:2020-03-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东非法制造枪支罪一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处陈某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9年9月30日,被告人陈某东携带枪支、弹药伙同出(另案已判刑)驾驶汽车前往景宁东坑镇罗山村打猎。深夜,停在山下的汽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一番搜寻后,野味还没打到两人就被东坑镇派出所民警抓获,现场查获陈东改装射钉枪一把、子弹六十五颗、钢珠二百零三颗。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某东在建筑工地务工,由于好食野味,一直想拥有一把猎枪。在浏览网页得知射钉枪能改装成枪支后,他便将工地中使用过的射钉枪留了下来并进行改装。他用钢筋制作了枪托,通过互联网陆续购买无缝钢管、子弹和瞄准镜等配件改装成功后,被告人陈在田里进行了试射,由于一直没能取得猎民证,他就藏匿于东坑镇桃源村的老家中,直到吴某出来景宁约他上山打猎。

经丽水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东所持有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且具有杀伤力。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东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一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到案后,被告人陈东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且未造成社会危害依法从宽处理,可以适用缓刑,遂做出前述判决。

在这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野生动物问题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本案中的被告人是因为自己好食野味的陋习,才射钉枪改造以实现打猎的目的,没想到却自食恶果,获刑三年。人类和大自然是命运共同体保护野生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希望我们能够革除陋习,维护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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