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法院生态失信行为人名录 第二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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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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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5日,景宁法院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共同出台全省首份“生态失信行为人名录”,督促11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共履行罚金、渔业资源损害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国家资源损失赔偿等共计67941元。营造生态资源保护领域不敢违法、不敢失信的社会氛围。近日,景宁法院对第二批生态失信行为人名录进行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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