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浙江高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若干意见(试行)》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 那么“史上最强强制执行措施”究竟强在哪里,我们先来看看他们的经历: 假期来旅游,刚到酒店就被抓 刘某夫妇是义乌人,听朋友说景宁的畲寨非常有特色,于是便决定在五一期间来景宁旅游一番。5月1号当天,两人游玩了大均“畲乡之窗”、东弄畲寨、看了景宁县城的夜景,心情很是不错,然而晚上十点左右在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时,却等来了景宁经侦大队的民警。原来夫妻两人在义乌法院有多个金融借贷和担保案件未履行,早就被义乌法院采取了布控的强制措施。接到义乌法院代为拘留的委托后,虽然已是五一假期深夜,景宁法院执行干警快速出警。完成刘某夫妇的拘留手续时,已是凌晨时分。 送拘路上终服软,连忙借款把钱还 很巧,第二个故事也和义乌有关。被执行人陈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申请人吴某借款8000元。因陈某未履还款义务,后经起诉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本案执行期间,陈某更换了电话号码,外出打工。执行法官对其进行布控后,4月29日晚上,陈某在义乌被抓,但仍称无力偿还,要拘便拘。义乌法院干警在送陈某前往拘留所的路上,陈某终于意识到这次是真的糊弄不过去了,于是连忙向干警提出请求,希望马上打电话和亲友借钱。最终,景宁法院执行法官联系申请人后,陈某通过微信给申请人吴某转账,履行了执行款。 查封房产我不怕,强制腾房赶紧还 因劳务施工合同纠纷,原告某公司和被告俞某对簿公堂。经过判决,俞某需归还该公司部分工程款215160元。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过财产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俞某在杭州有房产,便将该房产查封,并寄去《执行裁定书》,然而俞某仍旧不当回事,不接听执行法官电话。于是,执行法官决定对其房产张贴腾房公告,进行评估拍卖。5月6日,该院执行干警前往杭州,在该房产中见到了被执行人俞某。在出示、张贴腾房公告后,执行干警进一步告知俞某拒不执行的危害性:如果不配合腾空房产,将以拒执罪移至公安立案。俞某了解后,当即表示会一个星期内归还这笔款项,并在谈话笔录上签字。 景宁法院始终强调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规避、拖延、抗拒执行,用足用好信用惩戒、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老赖们”请不要再报任何侥幸心理,积极履行法定责任,才是唯一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