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适应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景宁法院三举措提升民商事案件审判能力。2017年,共新收民商事案件2595件,同比上升38.03%,结案2563件(含旧存),同比上升30.56%。民商事案件上诉率为3.2%,诉前纠纷化解率为21.42%,均位列全省前列。主要做法:一是建立“类案类判”常态机制。建立专业法官研讨工作机制,由各审判团队资深法官对特定类型案件的高频法律问题、审判方法及审判技巧等,定期进行探讨和总结,对典型性案例进行发掘和推荐,并形成裁判指引或类案参考,促进类案类判。强化个案集体讨论,定期对特殊个案进行集体讨论、分析,保证案件的审理质量和效率。2017年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6次。二是聚焦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完善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审判团队承办规则,规定再审、发回重审的疑难复杂案件原则由院庭长参审,同时针对案件再审、发回重审原因,进行逐案分析,及时进行总结,制作案件分析表、形成案件分析报告。2017年该院再审、发回重审案件院庭长参审率达100%。三是加强案件调解速裁协作。根据案件特点制定分类调解工作制度,对涉案标的额低、争议不大、审理模式成熟的案件,先行调解,对调解不能的,通过“分调裁”机制,移送速裁团队快速速裁或分送繁简团队,最大限度解决案件积压问题,缓解审判压力。2017年分流办理速裁案件137件、简单民商事案件916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