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合议庭决定通知本案的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开展法庭调查。这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以来,该院审理的首例侦查人员出庭作证案件。 该案的被告人董某、宁某系河北省永清县人,两人是夫妻关系,2016年10月左右,两人利用微信平台发布广告,销售含有淫秽内容的网络云盘,其中百度云盘70个,沃家云盘2个,云盘内含有大量的淫秽视频。 在起诉书中,公诉机关认为两被告人得知侦查机关到其家中寻访后主动回家,在被侦查机关控制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系自首。但在案件的初期阅卷过程中,合议庭发现案卷里有两份到案经过,其中对到案的时间节点、具体事情经过的描述不详细。 为清楚知悉本案两被告人的到案经过,从而为是否认定自首提供事实依据,合议庭通知了县公安局承办该案的侦查人员叶警官出庭作证。在法庭调查过程中,叶警官出庭接受了公诉人和合议庭的询问,并详细阐述了2016年12月15日当天侦查人员如何找到董某和宁某以及两人接受询问的过程。通过叶警官的出庭,合议庭对被告人的到案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的认识,这为认定两被告人自首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不仅能直观反映案件发生当时的情况,便于查明案件事实,更能强化侦查人员的庭审证据意识,促进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规范取证,从而提升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维护公平和正义。”本案的审判长梁法官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