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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法院联合多部门出台纪要促进僵尸企业处置
时间:2017-08-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依法开展破产案件审理,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充分发挥审判助力经济转型升级作用,推进供给侧机构性改革。近日,景宁法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企业破产处置有关工作分工落实方案的纪要》。一是建立府院协调联席会议。建立由县府办牵头,公安、国土、财税、建设等20个职能部门参与的府院协调机制,有效解决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金融风险防控等社会问题。确定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案件审理情况及风险点,并就破产处置工作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分层级建立日常信息共享、通报、研判、会商机制。二是完善破产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破产审判专项基金制度,组建审判小组,就审判管理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把控专项基金核发流程。考虑到部分破产案件无产可破、无法支付管理人费用的情形,采取定额滚动、定期补充的模式,以县财政给予经费保障与破产管理人报酬按比例提取注入等方式多渠道筹资。三是推动企业重整信用修复。企业重整之后做好信用记录的修复,破产管理人分别向县人民银行或涉及债权债务关系的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县人民银行及相关商业银行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凭管理人申请和法院出具的函件予以办理,在征信系统中进行记载。法院及时向人民银行及各商业银行通报债务偿还状况,推进信用记录修复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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