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为大力争创青少年维权岗,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以下维权承诺: 一、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在审理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时,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三、对青少年来信来访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结,充分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四、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向青少年提供维权咨询,向社会公布维权电话; 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宣传观念,加大警示教育,减少和预防犯罪。 地址:景宁县鹤溪街道环城东路16号――景宁县人民法院 维权电话:0578-5829313 监督电话:0578-58293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