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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张东升
时间:2017-03-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被执行人张东升,男,1971101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包凤村。

张东升应偿还蓝某某等人370.3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东升只履行了16.8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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