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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张伟勤
时间:2016-08-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被执行人张伟勤,男,1972419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鹤溪花园。

张伟勤应偿还刘某某等人1499.1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张伟勤只履行了158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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