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坤日夜浮,杨柳焕然新。
2013年3月15日,人民大会堂,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长久热烈的掌声中,周强高票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一年过去了。
这一年,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描绘中国梦的宏伟蓝图、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号召“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勾画全面深化改革光明前景的关键一年,是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入新阶段的关键一年。
这一年,是全国法院33万干警在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一年。
这一年,可以称之为司法公正年,司法公正的信念进一步加强,司法公正的举措进一步增多。薄熙来案、刘志军案、奇虎与腾讯公司纠纷案等等,一批深受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得到公正高效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浙江张氏叔侄案、河南李怀亮案等一批刑事冤假错案得到纠正,一批久押不决刑事案件和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得到专项清理。
这一年,也可以称之为司法公开年,司法公开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司法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加大。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公正司法、树立司法公信,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力求通过公开,形成倒逼机制,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
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带领全国法院和广大干警坚持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要求和人民法院工作规律,举措频出,亮点纷呈,步步登高,好评如潮。
一、围绕一个目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一号文件”绘就“通往社会公平正义的路线图”。
“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2013年2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当前面临的首要政治任务!”
2013年3月21日,刚刚就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周强,在湖南韶山调研时坚定地指出人民法院工作的方向;在接下来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这一要求被正式确定为人民法院工作的目标。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审时度势,出台《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这被视为最高人民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的“一号文件”,被称为“通往社会公平正义的路线图”。
方向明、思路清。2013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400多万件,审结、执结1294万多件。“五加二”、“白加黑”,一年间,全国法院依法审理新疆“4・23”暴力恐怖案,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彰显了法治尊严;牢牢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妥善调处各类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改革创新;做好涉港澳台案件审判,加强司法互助,落实“一国两制”基本国策;妥善审理涉外案件,为对外开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防止冤假错案,这是司法公正的底线,也是法律尊严的底线。
在周强出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不久的三个多月时间里,最高人民法院频频出招,邀请各界专家学者座谈,探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路径。
周强提出,“要坚持依法纠正冤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这是庄严的承诺,更是实际的行动。此后,浙江张氏叔侄案、河南李怀亮案、福清纪委爆炸案、浙江萧山冤案等在内的多起久拖未决的案件,最终得到依法纠正。
短期内数量如此众多的冤假错案得到集中平反,为近年来所少见。
冤假错案之于司法机构不仅是洪水猛兽,更是穿肠毒药,是对公平正义、司法公信、法治精神的极大戕害。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我们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一文中指出,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
铿锵话语的背后,体现的是人民法院的勇于担当和高度自信。
一批冤假错案的纠正,还原了事实真相,还了当事人清白,也引起了深刻反思。应当如何防范冤假错案?追本溯源,还是存在有罪推定思想。“疑罪从有”、“疑罪从轻”、“重口供、轻证据”等错误理念,需要靠制度彻底根除。
2013年7月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周强要求,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批示,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
8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发布,人民法院应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因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法裁判,成为这份《意见》的“亮点”。
二、把握一条主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2013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陕西法院调研时提出,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5月20日,周强在第三期全国法院新任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培训班上明确指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司法保障,最根本的就是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切实履行好人民法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2013年7月4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被明确为人民法院工作主线。
周强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司法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要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努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要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
四个“让”,掷地有声!
为了四个“让”尽快落到实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于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最高人民法院陆续出台一系列督促和强化执法办案的制度措施,切实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履职。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确定后,全国法院迅速贯彻落实,人民群众离法院越来越近,公正的法槌一次次敲响……
2013年,江苏法院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各类诉讼服务738495人次,为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6021万元;合理调整人民法庭布局,新设立人民法庭10个,全省人民法庭数量达到288个;完善人民法庭高效便捷审判机制,人民法庭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4.38%。 2013年,海南全省法院依法为符合条件的1923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2354.43万元,为符合条件的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款,体现人文关怀。
2013年,辽宁全省法院健全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22项具体措施,让群众诉讼享受“星级”服务,实现网上立案41373件、巡回办案31317件、带案下访10129次、登门审理宣判送达53226次,共缓减免收诉讼费5427万元,发放救助金3300万元。
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查询随即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开通。自2013年10月1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至同年11月份,该名单库共纳入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络点击率超18万次,慑于信用惩戒的威慑作用,有1045名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义务。
周强指出,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方便群众诉讼为出发点。要切实抓好现有司法便民措施的落实,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尽可能为群众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三、坚持一个原则――司法公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司法公开,是确保公正司法的有力举措和重要保证,是司法机关公信力的重要源泉。
过去的这一年,是最高人民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不遗余力推进司法公开,力度空前、举措频出、亮点频现的一年。
2013年8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薄熙来案庭审通过微博进行直播,150多条微博,近16万字,数亿人“围观”,成为人民法院司法公开乃至中国法治进步的标志性事件。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与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亮相互联网,引来众多网友纷纷点“赞”。这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拥抱新媒体的漂亮身姿,也标志着人民法院在运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加强民意沟通、主动拓宽人民群众监督司法渠道等方面迈出新步伐。
这一年,伴随着社会各界的热切期待,伴随着各地实践的成功经验,迎来了裁判文书上网的春天。面对这项浩大的工程,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决心坚定,稳步推进。
2013年7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正式对外发布。这部司法解释强调,除4种情形外,法院生效的裁判文书都应当上网公布。
“这是司法公开的一次革命。”有媒体对最高人民法院推动裁判文书上网的举措予以高度评价。
“要通过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形成倒逼机制,提高文书质量,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同时,加强对司法裁判的社会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周强的话语落地有声。
这一年,英文版《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白皮书)的发布,开启了向国际社会公开审判执行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的新平台。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首创,也是新中国64年司法史上的第一次。
在这公开的背后,我们不难发现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运筹帷幄,积极利用新媒体推进司法公开的“路线图”:
上任不久,周强即敏锐地意识到了新媒体格局的变革对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和司法公开工作提出的严峻挑战。5月,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周强强调:“要加强对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统筹运用”;6月,全国法院微博群建设推进会召开,10月,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11月,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召开,《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发布;12月,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开通,公众可以通过该网站观看到全国各地法院的庭审实况,这意味着坐在家里轻点鼠标“旁听”庭审成为现实。
创新便民措施、裁判文书上网、庭审实时播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行以公开、公正、公信为内涵的司法活动,让人民群众通过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公开透明的诉讼程序,亲身体验、亲自感受司法公正的全部过程。
回望来路,在过去的一年间,司法公开已不只是一个口号,亦不只是一种姿态,它让世人感受到了中国司法前所未有的开放、透明与自信,更成为了人民法院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的坚实步履和现实选择。
四、抓住一个契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
一部人民司法史,就是把“人民”二字不断大写、再大写的历史。
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审判机关,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聚焦当下,我们的司法事业在不断进步,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不断提高。但是,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我们的面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尽管发生在个别人和个别地方,却极大地败坏了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从人民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的鲜明态度,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干劲,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中央统一部署于2013年7月初迅速启动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周强指出,人民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是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有力保障。
教育提高、开门纳言、自我剖析、边查边改……一场“大扫除、大排查、大提高、大改进”在人民法院轰轰烈烈地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先后4次集体学习武装头脑,5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题培训班让700余名处级以上干部接受集中轮训。
――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向中央国家机关、地方法院等82个部门单位发函征求意见;13位院领导赴各自基层联系点所在地区召开21个座谈会;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和中国法院网开设征求意见信箱,通过以上举措,汇总梳理出各类意见建议365条,查找出“四风”方面22个具体问题。
――在全国法院开展清退会员卡、治理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问题的“一清退、两治理”活动,全国法院33万名干警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了9个方面专项整治任务和31项具体整改措施,每项整治任务和整改措施,都明确规定了整改内容、责任部门、具体举措和完成时限……
一串串数据彰显着努力,一次次动作收获着成果。以问题为导向、坚持边查摆边整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对群众关切的回应,体现着司法为民的落实。
最高人民法院强调,只有端正态度,打消顾虑,敢于抛开面子,敢于揭短亮丑,敢于直面查摆出的问题,才能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推进法院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
五、保持一种定力――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改革开放的30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30年,也是一路披荆斩棘、破除各种旧思想、旧体制的30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报告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新高度。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吹响了新的号角。力度之大,令人振奋。
“要加强领导、协力推动、务求实效,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改革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一年多来,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认真总结近年来改革经验,同时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遵循司法规律,依法有序、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涉诉信访改革、废除劳教制度等相关工作,探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努力在两到三年内把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数量增至20万名左右。
一件件改革紧锣密鼓,一项项工作稳妥推进。目前,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纲要也在研究酝酿之中,将适时出台。
周强指出,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的推开,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各级人民法院要着眼于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始终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准确把握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坚持依法有序推进改革,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新的一年,司法改革的任务越来越重。可以预见,伴随着我们党对法治中国建设认识的深化,司法改革必须从体制改革入手,带动和促进工作机制的改革,以实现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中国的司法改革必将掀开崭新的一页。
六、坚守一条底线――司法廉洁,猛药去疴,刮骨疗毒,对腐败现象零容忍,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为反腐倡廉定下基调。
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风之变不是简单的口头承诺,更非一纸空文,而是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上的突破,一步一个脚印的落实。
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司法之力严惩贪污腐败。一起起腐败案件的审判,让贪腐分子得到应有的制裁,让广大党员干部明白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让人民群众严惩腐败的关切得以回应,让中央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得以彻底贯彻落实。
打铁还需自身硬。人民法院之所以能为法治反腐把严最后一道关,离不开一支清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的六项措施》、《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等重要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意见,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导检查,真正做到了作风建设常抓不懈。
有规定,更要有行动。一年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组织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并及时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活动,在活动中深入查找司法不廉及“四风”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切实加强整改,坚决查纠“冷硬横推”、“吃拿卡要”、“庸懒散奢”等不正之风,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断完善防腐监督机制。
法官违纪违法是人民法院的耻辱和司法公信的灾难。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的同时,人民法院下大力气抓反腐败,重拳出击反腐败,对于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坚持发现一个就坚决查处一个,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
2013年,全国法院查处违纪违法干警的立案数、结案数均有大幅度增加,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829人,其中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81人,结案7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57人;给予党纪处分294人、政纪处分531人;给予其他处理79人。
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人民法院对腐败分子决不心软,决不手软,“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这决不是一句空话。
刮骨疗毒、壮士断腕,人民法院坚持有纪必执,有违必查,“苍蝇”、“老虎”一起打,以最坚决的意志、最坚决的行动扫除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
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认真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王岐山同志工作报告,坚定不移地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把去年的时光收拢,我们看到了收获和辉煌。
把新年的目光展开,我们看到了信心和希望。
新年伊始,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隆重召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的理想信念是政法队伍的政治灵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
做好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政法工作,人民法院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时局、坚定理想信念、敢于担当负责,努力开启司法工作新航程,只争朝夕,抓好落实!
一切难题,只有在改革中才能破解。
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
骏马追风疾,关山度若飞。为了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为了推动人民司法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我们昼夜兼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