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8万元,经过激烈竞价,历经59次竞拍,7次延时,最终以19.9万元成功拍出,溢价率高达148.75%。”近日,景宁法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成功拍出一辆小型汽车。本次拍卖共有29人报名,1658人设置提醒,围观次数达63165次,是2014年该院启用司法网拍以来关注度最高的一件拍品。 自2014年11月份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景宁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网拍公开透明、便捷高效、成本低廉、突破传统拍卖模式时空限制的优势,坚持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提升社会公众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助力攻克执行难。今年以来,该院通过司法拍卖平台完成18件拍品拍卖,拍品种类涵盖车辆、住宅、店面、公司股权、机器设备等各类涉讼财产,成交金额926.2万元,网拍平均溢价率36.99%,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2.36万元。 据了解,今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该《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并在总结全国法院实践基础上,确立了网络司法拍卖需遵循的各项规则。 “我们为每件拍品都设置了联系热线,大家可以关注景宁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查看司法拍卖信息。”景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陈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依照《拍卖法》相关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拍卖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所以在参与司法网拍前,竞拍者要明确内心价位,切勿盲目跟拍,一旦拍下标的应及时付清余款,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