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不是你想种,想种就能种。浙江景宁七旬老汉刘某,不仅种了罂粟,而且还整出了个“半亩罂粟园”,种植了6675株罂粟。日前,景宁县法院一审审结了该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 刘某,景宁县人,1938年出生。家里儿女常年在外打工,平时一人独居乡下。五六年前,刘某去上山砍柴时偶尔发现一株罂粟,上面已经有成熟的罂粟果实,便将其摘回家中。 “我知道罂粟不能种,但这东西能当药,牛和羊也都可以吃”,刘某就想着种些罂粟,平时给牛羊治治病,说不定还能卖别人赚点钱。最初几年,村里常住人口较多,刘某只在自己家附近地里随便种了一些,结的一些罂粟果都自己收起来了。 直到2012年,该村因为村民移民,没有人耕种,且人迹罕至,种植罂粟不易被发现。刘某就在深山密林处找了块地,种植了200多株罂粟。可能是刘某施肥过多的缘故,当年罂粟果结的很少,又因天气的影响,果实很多还没收割就烂了,200多株罂粟只收了十几个罂粟果实。 2013年9月,刘某吸取上一年的教训,广播种少施肥,将留下的十几个罂粟果的种子全撒到了半亩地里。这一次罂粟长势特别好,刘某心想过些日子就可以将罂粟收割,卖点钱了。 人算不如天算,整村移民,村民是少了,但此地自然风光不错,几年来到此地的驴友却是越来越多了。“千峡湖群山深处,有一大片奇花异草,疑似罂粟”,今年5月公安机关就接到了一位驴友的报警。公安到现场后,清点发现刘某种植的罂粟竟有6675株之多。 法院审理认为,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就已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刘某非法种植罂粟多达6675株,依法应当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鉴于被告人案发时已满75周岁,依法减轻处罚。综上,判决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