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孟礼同志三年以来,始终坚持认认真真学习,踏踏实实干事,清清白白为人。在法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关心、支持、帮助下,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办案,无私奉献,以“服从领导、团结同志、认真学习、公正执法”为准则,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宗旨观念,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刻苦钻研本职业务。三年以来,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好,自身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一、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增强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 几年来,陈孟礼同志一直将理论学习作为自身的重要任务,自觉做到勤学多想,努力增强党性观念,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业务上,陈孟礼同志积极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知识培训、法律培训和,认真学习了新《刑事诉讼法》、《刑法修正案》等法律法规知识。较为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及《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并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激发自己的政治责任感和奋发进取的精神,不断朝着新的目标奋进。在工作和事业面前,陈孟礼同志历来顾全大局,从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牢记胡锦涛同志“八荣八耻”的伟大教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不断地完善自己,更新自己,使自己真正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为畲乡的进一步发展尽职尽责。三年来,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始终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在工作中,以制度、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言行,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院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谦虚谨慎,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坚持做到不利于法院形象的事不做,不利于法院形象的话不说,积极维护法院的良好形象。工作不虚假,升迁不计较,凡事重评价,成绩不炫耀。 通过自身的不断努力,无论是思想上、学习上还是工作上,都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巨大的收获,不断吸纳了新知识、掌握了新技能、增强了新本领。 二、注重求真务实,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该同志在目前的工作岗位上已工作了10个年头。经过不断学习、不断积累,具备了比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比较从容地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在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办事能力和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经过多年的锻炼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保证了本岗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在日常的各项工作过程中,没出现过错。能以科学的理论、正确的世界观、司法为民的司法指导思想指导审判工作。热爱本职,工作思路清晰,工作积极主动,态度端正,凡案讲究原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办理每一起刑事案件,努力把自己办理的案件办成铁案。近三年来,带领全庭干警办理了各类刑事案件350余件,无一差错;二是深刻领会“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精神实质,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严适度,扎扎实实地服务人民;三是规范操作,遵守司法礼仪,对裁量进行规范,对案件实行规范化量刑,客观、全面、准确处罚罪犯;四是正确、准确、努力地发挥调解功效,妥善处理好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不强迫、不违法,努力补偿了受害人的损失,挽回了国家损失,同时也为被告人创造从宽处理的条件;五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规范管理庭室工作,积极主动地为分管领导出谋划策。 三、敬业爱岗,勤奋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陈孟礼同志能够以正确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任务,热爱本职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是想方设法、竭尽所能予以解决,始终能够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陈孟礼同志的带领下,全庭干警全力以赴,认真遵守院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司法为民,保证了刑事审判工作正常开展。陈孟礼同志始终认为,一个人苦点累点没有关系,人生的价值在于奋斗、在于创造、在于奉献。陈孟礼同志以勤奋的理念去实现人生的价值,促进法院的事业发展。 四、不断改进作风,无私奉献,注重廉洁自律 陈孟礼同志做到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维护大局,注重团结,以诚待人。平时工作中任劳任怨,扎实细致,严格执法敢碰硬,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上、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及各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时刻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励,自觉加强党性修养。 刑事审判掌握着剥夺他人自由的大权,有时会碰到前来说情或送礼的熟人,经常会碰到同学、律师打探案情。但不管是谁,经常以不接听电话,“不知道”、“不清楚”等自有方式不留余地明确回绝。每年上与纪检监察部门,下与庭室干警签定廉政责任书,全面践行“钻研审判业务,不办错案;排除人情干扰,不办人情案;严防物质利诱,不办金钱案”的廉洁底线。一直以来,不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违法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不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不泄露审判工作秘密。通过加强自身的建设,进一步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把廉政建设变成自觉行动,贯穿于日常工作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自觉抑制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侵蚀,养成了奉公守法,清廉为荣的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