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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送医下乡”之名 行坑蒙拐骗之事
时间:2015-03-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送医下乡本是一件便利农民、为农村送健康的惠民措施。但有人却打着“送医下乡”的旗号,行诈骗之实。日前,景宁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李某、郑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李某,女,1973年生,浙江缙云人;郑某,女,1970年生,浙江缙云人。李某平时无所事事,在一次打麻将的过程中听闻设套买药就能赚钱,心里痒痒的,并将想法告诉郑某,两人一拍即合,准备也去试试,两人商量着以“送医下乡”的名,假装免费义诊,引诱他人上当买药。

 

20145月,李某和郑某在缙云的中药批发市场抓了一批鸡血藤、金钱草、萝卜麻叶、银杏叶、丹参、桂枝、黄芪等中药。同时,为了让自己更像一名医生,两人还在复印店里印制了上岗证和名片,上岗证上有“丽水中心医院”、“田氏伤科医院”、“温州市中心医院”字样。

 

就这样,两人带上买来的药材、印制的上岗证、名片、血压仪等工具,第一站来到了宁县九龙乡路边村子的一户老人家中,两人自称自己是丽水中心医院的医生,下乡免费为村民量血压、把脉、做健康检查。

 

“你血脂高,肾也不好,小便不好,还有关节炎,需要配点中药吃。用6斤醋浸泡中药,每天早晚吃一次,连续吃三个月病就会痊愈。”老人一听,将信将疑,便询问价格。李某见机,谎称“这些药需要780元,但是可以刷农村医保卡,药费减半。”老人深信不疑,便找出农保卡给李某,李某接过农保卡装模作样的在手机上刷了一下,便称刷好了。虽后老人支付了390元的药费,李某便从其带来的中药材中,用手随意的抓了一些药材包好递给老人。

 

乡村老人没有什么机会进城检查身体,也不知道自己患了什么毛病,对下乡进村的医生特别有好感。李某和郑某就用同样的方式,先后三次到景宁的6个乡镇的15个偏僻山村行医诈骗48名群众,诈骗钱款多达18000元。

 

2014年的6月,两人在景宁的金州村行骗后,几位看过病的村民聚在一起讨论,发现买药的价格都是一样的,再将配来的草药一对比,发现雷大妈治风湿的中药和蓝大爷治腰伤的药竟然是同样的,其他几人的药材也是大同小异,都是一些简单的、基础的中草药。这时村民们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景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医生、虚构事实,诈骗受害人的钱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据此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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