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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配新枪打猎 有持枪证依旧被判刑
时间:2014-02-2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我国对枪支的管理非常严格,不但无证持枪会构成犯罪,有证购买枪支一样会触犯刑律。景宁当地男子叶某就因非法持有枪支用于狩猎而被判刑。近日,被告人叶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景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没收其私藏的枪支和子弹。

被告人叶某在早年间就办有持枪证,每年年检,一直延续至今。2010年左右,叶某觉得治安大队原本发放的枪支精准度不够,认为自己有持枪证,持有枪支是合法的,换一支精准度高一点的枪也没关系。于是就私下从本地人王某处以3200元的价格购得一支猎枪,并将该猎枪藏于家中床底下,偶尔用来打猎。经鉴定,该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具有杀伤力。

叶某得知有证购买枪支也属犯法,于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上缴了枪支。

景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悔罪明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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