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景宁法院以司法服务“三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主线,发挥职能作用,为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支持,确保了换选工作依法、有序、健康开展。 1、法院充分意识到村 “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是党委、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当前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严峻形势,做好资格审核的任务十分艰巨。做好换届选举审核工作,是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表现,也是法院树立形象赢得民心的良好契机。 2、景宁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分工合作,不等不靠,指派刑庭、档案室、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对村级组织候选人、自荐人资格进行联审,凡是各乡镇提供的候选人、自荐人名单,法院均在收到名单的当日审核完毕,并予以反馈,确保村两委换届能够如期举行。 3、在选举的初始阶段,我们还对影响换届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着力化解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村内遗留问题、宗姓干扰以及群众认识不到位等问题,并根据选情妥善处置涉村集体组织、村领导、村民群体性纠纷,以及土地征用、承包、流转等案件。 4、通过向村民发放《选举法律知识二十问》,利用巡回审判平台,深入普及选举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帮助群众提高法制意识,以案说法加强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