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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林雪梅、何拥军
时间:2016-12-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被执行人林雪梅,女,1983125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郑坑乡柳山村。

被执行人何拥军,男,19781029日出生,住永康市舟山镇山坞村南坞自然村。

林雪梅、何拥军应偿还沈某某等人87.29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林雪梅、何拥军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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