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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徐有清、吴杨卫
时间:2017-06-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被执行人徐有清,男,196611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商贸城。

被执行人吴杨卫,女,1977824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商贸城。

徐有清、吴杨卫应偿还潘某某等人455.3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徐有清、吴杨卫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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