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吴传和,男,1979年8月7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秋炉乡后坑村。
吴传和应偿还胡某某等人11.29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吴传和只履行了1.33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