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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洪水清
时间:2016-10-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被执行人洪水清,男,1969617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新华路。

洪水清应偿还叶某某等人103.66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洪水清仍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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