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陈林平,男,1974年12月14日出生,住景宁畲族自治县毛洋乡库头村。
陈林平应偿还张某某等人14.6万元及利息,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立案执行,至今陈林平只履行了3万元,剩余部分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