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铁男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今,刘铁男案一审程序宣告终结,但刑事诉讼法依然赋予他通过上诉启动二审程序的诉讼权利。在所有可能的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刘铁男都将依法享有各项诉讼权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是指法不容情,又要求司法人权一视同仁。重拳惩贪、依法反腐、保障人权,足以彰显党和国家在严惩腐败的同时,严格司法、公正审理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的坚定决心。当依法反腐成为社会共识,法治形成的巨大威慑力正越来越牢固地助推国家公权力迈向廉洁与规范的新高点。
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指定地方检察机关管辖,再到廊坊中院依法受理案件并启动审判程序,该案诉讼程序脉络清晰,走向明确。在审判程序中,刘铁男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尤其是在庭审环节,合议庭充分保障了刘铁男及其辩护人完整发表质证及辩护意见的权利,有效维护了刑事庭审程序的正当性和公信力,用实际行动将依法反腐理念落到实处。
依法反腐理念,就是要在保持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下,坚守法治底线,切实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思维,通过强化刑事庭审程序的实质性、直接性来映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价值观。刘铁男案的一审宣判,向社会公众昭示,即便贪贿误国如刘铁男者,依然可以充分享有完备的诉讼权利,这表明党和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决心和信念坚不可摧、锐不可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