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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强化协作凝聚知产保护合力
时间:2014-04-1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在4月15日召开的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来自美国驻沪总领事馆等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代表以及日本化学工业日报等境外新闻媒体应邀列席。据了解,2009年以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连续6年邀请这些代表和媒体列席会议。当天,浙江高院还召开了知识产权审判新闻发布会,公布2013年全省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据介绍,去年,浙江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0531件,审结11578件。为解决技术难题,浙江各级法院积极借助“外脑”,完善专业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浙江高院聘请20位机械、化学、药学等领域的专家作为首批知识产权技术专家,并制定相应工作办法,去年已咨询专家意见9人次。全省法院共聘请知识产权技术专家74位,在审判中积极借助其专业优势,有效提高技术认定的准确性。来自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的专业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45件。

  同时,浙江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综合效能,去年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635件。在生效判决的被告人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40人,占4.5%,三年以下(不含三年)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缓刑741人,占83.9%。依法审理知识产权行政诉讼案件11件,审查执结一批涉知识产权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浙江高院在总结义乌等法院“三合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又新指定杭州、宁波中院等6家法院开展此项工作。截至去年,浙江共有12家法院开展“三合一”审判工作,审结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225件,刑事案件42件,行政案件2件。

  去年,浙江高院为全力打造精品案件,建立了中院二审办案质量通报机制,定期对中院和本院审结的二审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和通报,有效统一裁判尺度。去年审结了“VERO MODA”商标侵权案等多起具有典型意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浙江华立集团与深圳三星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案件入选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美国高露洁棕榄公司诉义乌爱尚公司侵害商标权案件被评为“2012―2013年度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知识产权保护最佳案例”。

  在依法高效审判的基础上,浙江法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去年共向工商局、司法局、邮政速递公司等单位发出司法建议12份,有效延伸了知识产权司法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为加强协作,凝聚保护合力,浙江高院与省工商局建立企业信用评级合作机制,省工商局在评选著名商标时需向法院了解相关企业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如果被评选企业有严重侵权行为的将取消评选资格。浙江绍兴、江苏南通和广东佛山是全国的三大纺织品基地,为加强三地法院在管辖、保全、执行等方面的司法协作,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会同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共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联合体,并制定了工作实施细则。义乌市人民法院与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联合保护工作机制,在该市主要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搭建在线服务平台,促进虚拟市场与实体市场融合发展。

  今天,浙江高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卡地亚国际有限公司诉浙江贝乐卫浴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全程通过官方微博“@之江天平”直播;举行浙江法院网知识产权保护专栏开通仪式,在门户网站“浙江法院网”上开辟了知识产权保护专栏,实现全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据悉,浙江法院还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在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上共发布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10535件,文书上网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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