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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了地气 应了民意――山东枣庄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纪实
时间:2014-04-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去年法院在交警大队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以来,我们几名人民陪审员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900多件,引导当事人进入诉讼程序40多件。审理过程中,其他人民陪审员又成功调解了20多件。”4月13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刘保信说。

  在枣庄法院,人民陪审员都像刘保信那样,既被随机抽选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也协助法院化解信访案件,开展诉讼调解、执法执纪监督等工作,还参与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工作。这是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人民陪审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以来提交的初步成绩单。

  “草根”陪审员提高参审率

  “人民陪审员陪审的时间更多了、精力更足了,参审率由2012年的43.1%,提高到去年的57.1%,今年第一季度又增长到78.9%。”枣庄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家金说,“这一切都缘于人民陪审员数量的增加和结构的变化。”

  在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时,枣庄法院按照个人自荐为主、组织推荐为辅的原则,支持和鼓励来自基层的群众自愿报名参加“海选”。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则通过走访群众等方式,对报名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从而把一批热爱陪审工作,有时间和精力保障,而且群众威信高的人员充实到了人民陪审员队伍。

  苗昀是枣庄二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去年5月,他无意间看到了台儿庄区人民法院增选人民陪审员的公告,遂在网上报了名。接到台儿庄区人大常委会的任命书时,他高兴地说:“我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教师,确实没想到自己有一天能够过关斩将,当上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目前,枣庄法院共有人民陪审员462名,较2012年年底的214名增长了115.9%。此外,还有118名人选已进入任命程序。像苗昀这样来自普通群众中的“草根”人民陪审员,占到了新增选人民陪审员的80%。平均每个大的城市社区都有1名人民陪审员,每个乡镇也有3至5名。

  在扩充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同时,枣庄法院还认真完善了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机制,从庭前阅卷、案件庭审、合议庭评议等各个环节,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权利。

  前不久,台儿庄区法院根据“双随机”原则,即一般案件从所有人民陪审员中随机抽取,专业性较强的案件从有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民陪审员中随机抽取原则,抽取苗昀参加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的审理。这是他当选人民陪审员以来参审的第3件案件。

  苗昀说:“每次参加审理案件,法院都会提前通知我阅卷。我不太明白的地方,法官都会认真地给我讲解。我提出的意见大多也都会被合议庭采纳。”作为教师的他,对失足青少年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合议庭评议时,苗昀认真分析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原因,有理有据地提出了对其适用缓刑的意见,最终被合议庭采纳。

  去年以来,枣庄法院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被采纳率达到了80%以上,人民陪审员参审的案件无一被二审、再审改判或发回重审,服判息诉率达到了97%。

  “一职多能”拓宽参与面

  峄城区政协退休干部张继荣在成为人民陪审员之前,一直是法院的执法执纪监督员。在一次座谈会上,他坦诚地对枣庄中院院长惠从冰讲:“执法执纪监督员对法院工作了解不多,让我们提监督意见确实很为难。”  

  这引起了惠从冰深入的思考。去年年初,枣庄中院经论证后,本着多员合一的原则,从人民调解员、司法监督员、司法联络员、社会调查员中择优选任了部分人民陪审员。同时,按照一职多能的要求,让人民陪审员除参与审理案件外,还协助执行,协助化解信访,参与执法执纪监督和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

  果然,“转型”后的张继荣说话底气足了。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他从法官审判作风、工作效能等方面,向法院提了4条意见,还从社区群众中征集了10多条有关法院工作的建议。枣庄中院教育处处长杭春说,一职多能使人民陪审与法院各项工作得到了深度融合,促进了法院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

  在诉调对接方面,人民陪审员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前不久,峄城区吴林办事处天柱山社区一户居民建房施工中造成电线短路,致使18户居民电器受损。因为赔偿事宜,建房户与18户居民起了纠纷。住在该社区的人民陪审员田传金得知后,主动去说和调解。在他的努力下,17户居民与建房户达成了赔偿协议。没有谈拢的那一户,田传金又引导其到法院起诉。

  去年以来,枣庄法院人民陪审员不仅参与审理了大量案件,还协助案件执行642次,协助化解信访案件88件次,协助送达法律文书1116人次,参与执法执纪监督310人次,参与人民调解工作3880件次,人民陪审员履职范围更加广泛。

  财政买单打破经费瓶颈

  “去年年初,我陪审一个案子,从阅卷、开庭到宣判,共到法院跑了4趟,法院给的补助只够交通费用,根本谈不上误工补贴。”薛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孙晋礼说。

  枣庄中院行装处负责人董玉洪却算了另外一笔账:“按每件50元的补助标准计算,去年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646件,至少需要38.2万元,在没有专项经费的情况下,这对法院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董玉洪、孙晋礼的话,折射出了陪审制度经费保障不足这一“瓶颈”问题。

  枣庄法院在推进陪审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对陪审经费的财政保障。在枣庄中院努力争取下,去年年底,枣庄市委全会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纳入全市改革的总体框架。今年年初,枣庄市委、市政府还专门出台相关文件,就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工作提出了28条具体意见,其中的一条就是要把人民陪审经费列入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保障,保障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定期调整。

  今年各区市人代会审议通过的政府财政预算报告中,人民陪审工作经费全部纳入其中。从今年1月份开始,人民陪审员的交通补助费、培训费、无固定收入人民陪审员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都由同级财政足额保障。

  枣庄法院除在院机关及人民法庭设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室外,还设立了26处人民陪审员驻社区、驻行业工作室,方便他们就近轮流“上班”,调解民间纠纷,办理司法联络等事宜,征集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

  “市法院的积极探索,接了地气,回应了民意,使得人民陪审工作真正地活了起来,既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又促进了依法治理。”枣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杰华这样评价枣庄法院的人民陪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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