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法槌的一声敲下,‘欧阳新涉嫌犯抢劫案’正式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台上的法官们却变成了一张张稚气的脸庞,审判地点也从神圣法庭搬到了青葱校园。3月31日,为创新社会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广西上思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上思中学开展“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通过让学生扮演法官模拟开庭审理案件的形式,使参加旁听的1000多名学生深受启发和教育。
作为“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的第一站,当天下午3点半,上思中学的操场观礼台上徐徐拉开了帷幕:2013年12月24日早上,欧阳新打算去网吧玩游戏,可是翻遍口袋总共才有四块钱。这时,他脑子一转,为什么不想办法弄点钱?我可以去偷啊。于是欧阳新便来到县城电影院门口,伺机找买菜的老太太下手。在锁定行窃目标后,欧阳新将手伸到了许老太的口袋中。正当欧阳新得手离开,许老太当场及时发现,并随即抓住了欧阳新的手腕。欧阳新眼见恶行暴露,只好不停的挣脱,抬腿猛踢许老太的小腿,直到许老太摔倒在地,欧阳新见状便扬长而去。
欧阳新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触犯了何种罪名?按照刑法规定应判处何种刑罚?是否具有从重处罚或从轻处罚的情节?在“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应当以抢劫罪论处,“辩护人”则抗辩,“被告人”仅有盗窃犯意,至始至终未有抢劫意图,之所以采用暴力行为,只是想挣脱逃跑。而面对控辩双方的激烈陈词,“审判长”、“审判员”则洞察秋毫、居中裁判。“被告人”欧阳新在最后陈述中,更是发出了“珍惜自由,远离犯罪”的切肤感悟。
经过近四十分钟的开庭审理,“审判长”、“审判员”一致认为“被告人”涉嫌犯抢劫罪一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抢劫罪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欧阳新有期徒刑二年!随着“审判长”将“判决书”主文进行宣读,整个“模拟法庭“活动被引向了最高潮。
“模拟法庭“结束后,来自刑事审判庭的蒙海芬法官登台为同学们做了详细点评,更对“模拟法庭”的专业级演出和同学们的热烈反响表示了赞叹:“这是我所遇到最大的一个庭审现场,接触到的最多的旁听观众,特别是当书记员宣读全体起立的时候,全场1000多名同学都不约而同站了起来,我完全被你们深深震撼了,也更加坚定我们把这个活动办好的信心。”
对于此次活动,学校领导也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在模拟庭审中,同学们的表演非常投入,深深吸引了在座的每一个人,使我们大家深受触动。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大家都体验了法院的审判程序、明晰了法律知识、明辨了是非善恶、增强了法制观念。这种新颖的普法教育方式,生动活泼、寓教于乐,既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又受到了深刻的教育。”上思中学副校长罗择向说。
临别之际,参演的学生们与法官们依依不舍,纷纷要求与法官们合影,并如“追星族”般索要了法官们的签名。“这个活动很有意义,让我们学到了很多平时学不到的东西,我不仅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还要立志当一名真正的法官。”在“模拟法庭”中扮演法警的刘同学这样说。
据了解,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项创新举措,该院与县教育局计划年内以“巡演”的形式,在全县所有中学均开展一次以上“模拟法庭”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