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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县法院创新微信立案:新举措 “心”服务
时间:2014-02-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没想到现在立案这么方便了,让我来回少跑了200多公里的路程,真是太感谢你们了。”电话里,当事人何某对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小彭说。

  何某是株洲市区人。2月17日,其因为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早早地便来到攸县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登记。在询问立案庭干警有关案件办理的相关程序和一些法律问题之后,何某递上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起诉材料。经立案庭干警仔细阅看之后,发现其身份证明资料欠缺,而且由于何某来时过于匆忙,忘带了身份证,致使无法立案。

  考虑到何某来攸县路途遥远,且其当时心情焦急等情况后,该庭干警经过仔细考虑,终于想出了一个可行之策:由何某和该庭干警互加微信,待何某回到株洲后再将身份证照片发送到干警的微信上。这样既可以让何某在最短的时间内立案,又能让其少跑路,少耽误时间。当该庭干警将这一想法告诉何某后,何某高兴地答应并连声道谢。

  2月18日,何某将身份证相片发送到该院立案庭,成功立上了案。在相片发送之后,何某随即拨通了立案庭的电话,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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