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公开审理警察枪杀孕妇案 将择期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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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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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日上午9时,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胡平犯故意杀人罪一案。被害人家属、被告人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及媒体记者等共40余人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28日,被告人胡平(原系贵港市平南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民警)协助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刑侦大队的两名民警在大鹏镇调查案件。同日19时许,胡平与这两名民警到大鹏镇的“兄弟酒家”吃饭喝酒。22时许,胡平返回平南县城,途经大鹏镇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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