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示非法集资欺骗性危害性 提示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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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1-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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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上午,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在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组织召开“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分析研判非法集资形势,通报犯罪案件查处情况,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对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提示,向社会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迈向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指出,目前我国非法集资问题依然突出,衍生非法集资现象的一些因素仍将不同程度的存在,而且随着市场活跃程度的进一步提高,如果监管与管理一时难以同步加强,这些因素还可能进一步增多。在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非法集资活动仍会频繁发生,案件高发态势仍将持续,并不排除在一些地区、行业和领域集中爆发的可能。
会议强调,近些年来,许多非法集资活动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消费”、“金融业务创新”等旗号,以合法公司名义,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形式多样,手段翻新,由直接吸收资金发展到进行生产经营投资,由单一债权发展到股权甚至债权、股权相混合,由个人作案发展到组织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手段更加隐蔽,欺骗性更强。
会议建议,有关部门要全面加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在研究分析当前非法集资形势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新一轮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攻势,营造引导公众防范和远离非法集资、打击震慑非法集资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及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中央外宣办、证监会、保监会、全国工商联等12个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员出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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