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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将扩大至20家高院辖区
时间:2013-08-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记者8月21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执行指挥中心试点将由原来的两家扩大到全国20家高级法院辖区,以进一步探索经验,在全国深入推进指挥中心建设。相比较现在通过点对点找人查物方式,执行指挥中心建立后,有望实现被执行人信息联网共享。

  据介绍,最高法2009年开始在全国法院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制度。在各地实践和全国试点的基础上,最高法正在着手起草执行指挥中心发展的指导性意见,对指挥中心未来的发展拟定具体的方案,规范全国执行指挥中心建设。

  记者获悉,为适应未来建设全国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需要,各试点法院将以执行指挥中心的整体观念、联动观念,在辖区内建立上下一体、纵横联动的执行指挥中心。在横向上,与银行、公安、住建等单位实现信息共享、联动执行,形成反应快速、运转流畅的执行工作联动网络。在纵向上,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下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统一管理、指挥、协调,形成一体化的指挥中心体系。

  此外,执行指挥中心将具备三个基本职能,即联动执行、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依托信息化建设,与有关部门涉及被执行人身份和财产登记的信息网络相连接,实现银行存款、土地、房产、车辆等财产的联网查控;及时提供被执行人信息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给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单位应用,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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