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9日,景宁法院利用华宇云庭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某贪污罪一案,同时联合县纪委监委利用教育法治“云课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该院在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法治“云课堂”预告,组织党员干部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实时观看庭审全过程,以“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明底线、知敬畏,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全县干部共有千余名干部观看庭审全过程,庭审播放量累计已达144591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贪污人民币36.958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归案后,其具有立功情节,且认罪悔罪,积极退缴赃款。遂最终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