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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4-0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329日在景宁畲族自治县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雪平

 

 

 

各位代表:

 

我代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主要工作

 

 

 

2017年,景宁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新收各类案件4167件,办结4004件,同比分别上升41.9%35.1%,涉案标的总额6.82亿元,收结案数增幅均列全市首位。

 

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服务大局主动识变

 

强化能动司法意识,立足执法办案主业,科学谋划法院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主动服务全县发展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犯罪,审结刑事案件89件,判处罪犯117人,其中审结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共19件,判处罪犯19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案件5件,判处罪犯8人,有力维护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6人,促进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审结破坏环境资源等犯罪案件12件,判处罪犯18人,着力保护“蓝天、碧水、净土”的生态宜居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等刑事政策,推动刑事审判工作向科学化发展。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等工作机制,帮助他们复学就业、重塑人生。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全县五水共治、发展全域旅游及建设民族风情特色园等中心工作,出台保障实施意见2个,提出针对性保障措施21条,及时用具体的司法服务举措快速落实县委的科学发展思路。依法规范经济活动秩序,审结商事案件1426件,其中审结金融纠纷、民间借贷案件1138,我院审结的王某诉雷某民间借贷一案被最高院确定为民间借贷纠纷年度典型案例,识别虚假借贷案件4件,移送公安侦查3件,有力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合法有序投资融资环境;高效化解涉企纠纷231件,并通过开展携企服企振企行动,主动服务企业。构建金融风险防范协同联动机制,组织召开金融机构座谈会,形成《关于对信用卡纠纷解决机制的会议纪要》。加大破产审判力度,审查破产申请4件,受理破产重整案件2件、破产清算案件1件。

 

全力促进法治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法德共进”、“法律六进”、“公众开放日”等活动27次,举办模拟法庭6场,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指引功能,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继续推行并持续完善案件纠纷专报制度,密切关注案件办理中反映突出的经济社会问题,积极利用司法大数据服务社会管理创新,全年召开金融、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2次。

 

二、回应司法需求新期待,司法为民自觉应变

 

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畅通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契合时代要求的司法服务。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审结民事案件667件。其中审结婚姻、继承、抚养类案件284件,着力维护公序良俗。审结的王某诉王某某等婚姻家庭纠纷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婚姻家庭纠纷年度典型案例,裁判原则在全国指导适用。审结劳动争议案件43件,做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效益的有机统一。依法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48件,明确侵权责任,制裁侵权行为。积极做好涉军维权工作,切实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强化便民利民举措。升级改造诉讼服务中心,使信息应用、民族文化与法院文化深度融合,为群众诉讼、律师履职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构建了柜台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及立案督导为一体的大立案工作体系,全年网上立案884件,跨域立案52件,延伸立案17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使最多跑一次改革在司法领域取得成效。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深化诉前调解、强化诉中调解、加强立案调解、实行前置调解、推行网上调解,持续打造畲乡雷法官调解工作室品牌,开展民族特色调解,建立多层次、全方位大调解格局,全年诉前化解449件,诉前纠纷化解率21.42%,位列全省前十。加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乡镇诉讼服务点,会同县委政法委等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基层社会矛盾纠纷诉调合一平台实施意见》,成为全省首家深度链接政府四个平台的基层人民法院。通过车载法庭深化巡回审判、旅游纠纷速裁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诉讼服务质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实行诉访分离,受理申诉、申请再审案件4件,实行院庭长轮流接访、律师代理申诉等涉诉信访工作模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为41名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共计8.7万元为困难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24.48万元增强刑事法律援助力度,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案件当事人指定辩护率达100%

 

强化胜诉权益实现。紧扣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执结案件1343件,标的额4513.7万元。构建分段+集中协作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执行力量配置。升级改造执行指挥中心,实现集约操作、决策分析、远程指挥、视频调度于一体的工作运行模式。全力推行网络查控,强化总对总点对点系统应用,查询财产信息45307条。强化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自媒体、户外显示屏等载体全方位公布“黑名单,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620例。依法制裁规避、抗拒执行等行为,限制出境27人,限制高消费889人,司法拘留73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积极探索推广限驾令等新型执行制裁措施,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开展涉民生、金融等案件集中执行活动,联合检察院、公证处开展房屋腾空专项行动,全年腾房34处。全面推进公开透明的网络司法拍卖,实现网络司法拍卖100%,全年通过网络司法拍卖不动产、车辆、设备39件,标的额2214万元,节省佣金88万元。改进财产保全方式方法,受理新型保险担保58件。探索深化执转破工作机制,争取县财政设立破产管理人基金。搭建司法拘留矛盾化解联动网,在县拘留所设置全市首家社会矛盾化解纠纷调解室。创新财产处置方式,与县国土、地税、国税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对产权未登记房产协作处置机制的会议纪要》,已促使主动办证并处置房产3处。实行“人民陪执员制度,凝聚社会力量攻克执行难题,全年聘任人民陪执员46名。

 

三、着眼司法改革新目标,完善机制积极求变

 

强化创新意识,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运用改革的思维和方式破解工作难题,不断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工作新机制。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落实法官遴选程序和入额标准,遴选两批员额法官共23名。建立以员额法官为中心的新型审判团队23个,发挥团队办案优势。强化院庭长办案,全年院庭长办案2446件,占全年案件的61.08%。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健全司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健全监督管理机制,明确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推进司法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首批15名司法雇员招录。

 

不断完善审判管理体系。加强审判流程管理,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强化立案、庭审、合议、结案等重要节点管控。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发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充分运用裁判文书评查及发改、信访案件评析等措施,努力提升案件质量。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开发审执数据可视化平台,增强审执运行态势的整体把控。编制《审执质效评估月报》,围绕质量、效率和效果,全面客观评价办案业绩。

 

积极探索审判方式改革。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构建“三层分流、三层加速繁简分流工作模式,全年分流案件1064件,简案比例占80.90%。建立速裁团队、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适用简式裁判文书、进行关联案件集中审理,不断缩短办案周期,方便群众诉讼。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庭前会议功能,细化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成立畲乡家事观调团,实现家事案件各方联动、多方协调、多元化解。推进破产审判改革,建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初步建立破产案件识别、协调、重整破产平衡考量等三项机制。

 

持续深化司法信息公开。全面深化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六大公开,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上网公布裁判文书3300余份,公开审判、执行信息10000余项。开设了两条庭审直播专线,扩大庭审直播数量和范围,全年直播庭审267场次,总观看次数达581642人次。高效利用法院两微一端,拓展舆论宣传新阵地,同时畅通宣传渠道,在各级各类主流媒体发稿130余篇,在保障人民群众司法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四、适应法院建设新任务,从严治院应时转变

 

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意识,落实五个过硬要求,严格监督管理,坚决正风肃纪,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积极将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生动的审判实践,进一步激发干警献身司法事业的强大精神动力。推进机关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日常。开展先进模范和优良精神学习传承活动,大力弘扬倾情为民、无私奉献的时代精神。有效完善党建工作实施意见及监督考核机制,促进党内教育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充分形成以党建为引领、以审判为中心的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强化干警责任意识、程序意识和质量意识,严把事实、证据、程序关,确保案件质量。构建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实践锻炼三位一体能力成长模式,采取挂职、顶岗、轮岗、理论研讨、案例交流、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等方式,提升能力素质。充分借力法官导师制度,让资深法官与青年法官结对带教,通过资深法官带思想、带学习、带业务、带作风的言传身教为青年法官树立政治思想、业务素养的良好榜样。顺应人员分类管理新要求,制定出台人员分类学习管理办法,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各类司法人员分类学习、共同提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党组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工作格局。制定并完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相应实施意见,60项具体工作均按时完成。在司法改革背景下,重新开展岗位风险排查,梳理岗位廉政勤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完善廉政建设长效机制,推行领导述廉、廉政约谈等措施,定期推送廉洁司法微信、短信。开展审判保密纪律专项检查活动、廉洁司法规范庭审及作风建设专项督查活动。突出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监督管理,全年督查35次。积极进行线索收集和处置,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司法改革工作同步推进、同步加强,全年法院干警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司法要求的行为。

 

五、顺应工作改进新要求,接受监督理念不变

 

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积极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创新接受监督方式,扩大接受监督范围,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县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落实人大代表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坚持大会报告和专项报告制度,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切实抓好县大人常委会有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监督重点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人大代表制度,主动邀请50余名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参与执行和信访接待等,全方位加强沟通、接受监督。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坚持向县政协通报情况,自觉接受民主监督,注重吸纳意见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丰富监督形式,邀请社会人士参观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建立法官、律师良性互动机制,重视听取和采纳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人数增至45名,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陪审490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100%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中,景宁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先后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模范司法警队等荣誉。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法院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需进一步提高;案件增长迅猛,且与法院改革时期交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官办案压力持续加大;规避执行与执行不能、抗拒执行并存,执行新问题不断涌现,执行难度加大;少数干警责任意识不强、司法能力不足、综合素质需进一步强化等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景宁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县委“三个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提供更高水平、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人民法院提供更多的景宁素材、畲乡元素。

 

一是依法履行职责,在服务大局上锐意求新。进一步准确把握县委战略部署,不断增强工作预见性,充分发挥自身为华东地区唯一少数民族基层人民法院这一发展优势,以改革创新和信息化建设为发展动力,进一步把握当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法院阶段性发展特点,积极投身大赶考,助力大会战,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新方式,在认真履行好刑事、民事、商事、行政、执行等各项司法职责基础上,积极创新并运用司法手段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优化环境、促进发展。

 

二是强化宗旨意识,在司法为民上固本出新。紧密结合大走访活动,深入调研人民群众新需求、新期待,妥善审理涉民生纠纷案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完善便民诉讼渠道,坚持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加大司法数据分析挖掘力度,持续完善案件纠纷分析专报制度,形成类案专题分析报告工作体系。成立畲乡法律服务小组,强化乡镇便民诉讼服务、巡回审判及法律宣传,提高民族司法服务针对性。

 

三是凝聚各方力量,在良性执行上砥砺革新。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创新网络查控新方式、构建分级执行新模式、制定执行联合惩戒新措施,不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突出运用强制措施,厘清执行不能执行难之间界限,严格限定执行不能认定标准,切实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良性循环。

 

四是深化司法改革,在破解瓶颈上发展创新。锲而不舍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巩固深化员额制改革成果,优化审判团队资源配置,统筹推进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建立设置科学合理、职能划分明确、运行高效顺畅、符合法院特点和审判权运行规律的内设机构体系。继续深入推进“分调裁”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确保质量与效率并重、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统一。积极应对新常态下案件迅猛增长态势,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加大信息化投入力度,强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法院业务深度融合,提升法院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

 

五是坚持从严治院,在党建队建上善学知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两学一做”为载体,以大学习活动为抓手,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努力打造一支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勇立潮头的畲乡法院铁军。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七个绝不允许,严守“浙江法院五条纪律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找准司法权力运行风险点,完善惩防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不断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关心关爱干警,夯实基层基础。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起点呼唤新担当。我们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各项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职、锐意进取,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弘扬红船精神,在新时代展现新气象,在新起点开创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景宁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一

 

有关用语说明

 

 

 

  1、网上立案:是指当事人和律师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起诉材料,法院网上审核送达。

 

2、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可就近选择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属异地法院管辖案件的立案手续。

 

3、延伸立案:是指突破法院办公场所地域限制,当事人可选择到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司法所提出立案申请。

 

4、车载法庭:是指山区法院运用巡回审判车开展巡回审判,有效解决偏远地区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巡回审判车配备数字法庭装备,是一个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小型、智能、移动审判法庭。

 

5、限驾令:是指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发出命令,限制其驾驶小型汽车;若有违反,则予以罚款、拘留。

 

6、网络司法拍卖:2012年开始,浙江省高院依托淘宝网首创公开、透明、零佣金的司法网拍,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涉诉财产。此前,人民法院处置涉诉财产的主要方式委托拍卖机构进行现场拍卖。20165月,最高法院出台专门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原则上应当采用网络司法拍卖,在全国法院全面推开网络司法拍卖。

 

7、执转破:即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指被执行人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经被执行人的任何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将执行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

 

8、律师代理申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将请不起律师的申诉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20155月,浙江省高院与浙江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推行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意见》,申诉人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代理人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同意后,指派律师给予无偿代理。

 

9、庭审记录方式改革:为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庭审效率,2014年浙江省高院在全国首开先河,探索以录音录像+智能语音识别代替传统书面笔录的改革。

 

10、司法雇员:为破解审判辅助人员不足的瓶颈问题,20162月,浙江省高院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社保厅出台了《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11、家事审判方式改革:20164月,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浙江省法院系统积极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专业审判、观察调解、心理疏导、多元化解、跟踪回访等机制,探索家事纠纷的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解决方式,着力修复家庭伦理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12、“浙江法院五条纪律”:即严禁冷横硬推、严禁说情泄密、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徇私枉法、严禁姑息纵容。

 

13、“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为加强司法作风建设,20169月浙江省高院制定了《浙江法院庭审纪律作风守则(试行)》、《浙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纪律作风守则(试行)》及《浙江省人民法庭纪律作风守则(试行)》,简称三大窗口”纪律作风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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