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下午,景宁法院开展暖企护企执行专项行动,邀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过程监督“零距离”参与执行工作,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此次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0余名、警车5辆。行动战果累累,共传唤被执行人48人,拘传到位35人,14件案件执行完毕,12件达成和解,执行到位78.45万元。
“暖企护企执行专项行动现在开始!出发!”随着景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松娟一声令下,法院20余名干警兵分5路,奔赴执行现场。 直击执行现场!出发! 代表委员“执”击一线 张某因疫情导致经营困难,拖欠店铺房东租金25000元及5000元违约金被起诉至景宁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多次前往张某家中寻找张某的下落,始终未果。后从邻居口中得知张某可能会在清明回来扫墓。行动当天,执行干警通过蹲守终于在一麻将室内找到了张某,并依法拘传其到法院处理案件。 “作为人大代表,我们亲身见证了景宁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请你务必认清形势,配合法院执行。清明回来扫墓,证明你是个孝顺的人,要为你和家人的利益、名声多考虑考虑。”约谈过程中,代表委员和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详细告知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及不良影响,并通过讲解大屏播放的拒执罪庭审视频警示被执行人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权威。 在情理法的三重“火力”下,张某主动向亲友筹措资金,最终,申请人同意免除张某5000元违约金,剩余25000元租金一次性履行完毕。 乡镇协同架起执行“连心桥”
“法官,太好了,有了这笔钱我的企业就能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了。”行动当日,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执行人在收到全部款项后特意打电话给景宁法院执行干警表达感谢。 这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所涉标的为给付本金10万余元及利息,法院判决生效后,某村委未按约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反映受三年疫情影响,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该笔工程款支付原料欠款及工人工资,以保障企业正常经营。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为了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本着“助企纾困”的精神,在得知上述情况后,景宁法院执行局为该案开辟“执行绿色通道”,并“巧”用与乡镇(街道)共建的执行攻坚协作机制,与村委所属乡镇共同研判分析解决途径,积极督促村委及时履行。经乡镇领导沟通协调,被执行村委主动配合,将欠付工程款及迟延履行金合计10余万元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手中,该建筑企业得以恢复正常经营。 一记“回马枪”智擒“老赖”
3月24日上午,执行人员获悉被执行人叶某在县城中出现,立即驱车前往其家中,但叶某老婆坚持称其丈夫在外打工不曾回来。执行人员一边向叶某老婆了解情况,一边暗中观察家中环境,发现其家门口有双男士皮鞋,而其老婆却坚称自己一个人在家,据此断定叶某可能居住在家中。 为成功抓捕叶某,执行人员假意撤离。下午,执行人员再次前往叶某家时,迎面碰到叶某正准备出门。面对眼前的执行干警,叶某慌了手脚,慌忙逃窜。执行人员眼疾手快,一把将叶某抓住,将他“请”进了警车。执行人员对叶某的躲藏行为予以严厉批评,并警告其如果再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将被司法拘留或罚款。丁某意识到严重性,连忙打电话通知父母和妻子送钱过来,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拘留所门前他“想通”了 “我没钱,你们看着办”。3月31日中午,失信被执行人毛某被依法拘传到位,在执行法官的劝诫下,毛某一再表示自己没有钱没能力履行。在询问的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并非无能力履行。经执行法官几番劝说,毛某仍然无动于衷,拒绝履行。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对毛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晚上9:30,毛某被带往拘留所。在警车进入拘留所的前一刻毛某这才慌了神,意识到法院是动真格的,“我还!让我打个电话吧,我让我老婆把钱送过来。”没多久,法官的手机响了,毛某的家人刚刚送了十万元到法院,缴纳了应当给予申请执行人陈某的劳务损害赔偿金,案件顺利执结。 主动履行方为正道,切勿以身试法,逃避执行义务终将得到法律制裁! 下一步,景宁法院将紧跟县委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暖企护企执行积案大清理”行动,以更实举措服务保障县委“项目推进提速年、招商引资提质年、营商环境提升年”三大行动。持续开展涉企“挂案”大清理大化解行动、涉金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行动等十个专题行动,以司法手段帮助民营企业收回应收账款,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司法保障力度,以最大努力提振市场信心,为我县实施“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奋力走好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特色之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