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谢谢你帮忙拿回拖欠长达七年的借款,非常感谢!”近日,景宁法院审结了两起同一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平台进行调解,使得两原告顺利收回七年前的出借款。 2010年2月,被告朱某以水果店经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汤某、林某分别借款8000元和10000元,约定月利率1.5%,并出具借条予以确认。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 这么多年过去了,两原告左等右等不见朱某主动还钱,拨打朱某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在景宁的居住房屋也是人去楼空。无奈之下,两原告只能选择到法院起诉,但对于是否能拿回欠款,两人也是没报太大希望。 因被告下落不明,景宁法院多方联系也没找到朱某。后经向公安部门协查,得知朱某在东阳市某小区办理了暂住证,承办法官一行随即前往送达,找到了暂住地但并未见到被告本人,被告电话也一直拒接。虽然办案人员在被告的出租屋门缝里塞进了开庭传票,但此举仅是一种辅助性的无奈之举,并不能确定被告一定是在此实际居住。 由于不能送达到位,案件送达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决定利用手机向其发送短信留言。次日夜里,被告竟然向承办法官进行了短信回复,并在短信上表达了个人情绪。通过来回几十条短信沟通,承办法官多次向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常识,终于消除了朱某的疑虑,从抗拒心理最终转向理解配合。 承办法官一边与朱某短信沟通,同时与原告电话联系,通过协调,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能够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达成后,承办法官主动加了朱某微信,拍照发送了当事人缴款通知书,实现了案件送达、释法、调解至主动履行在短信、微信沟通中一线完成。 结合电话、短信调解的“微信调解”,是景宁法院创新的调解载体。“微信调解即节约了司法成本,又方便当事人,让原告最多跑一次、被告一次不用跑。以后可以将这种方式在当事人身处外地,而案件事实基本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民事案件中推广。”承办人毛法官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