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来的杨总,不仅给我们加了工资奖金,还给我们每人发了一部手机呢!”碰上如此体恤员工的好老板确实是员工之福,值得庆贺。然而日前,景宁县人民法院却以职务侵占为由判处了这名“土豪老板”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000元。
被告人杨某,男,1986年8月出生。大专毕业后,杨某便在某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总部工作,因公司人事调动,2014年9月来到该公司景宁复兴分店担任店长一职。年纪轻轻便当了店长,又是从杭州调任,杨某被景宁的同事、朋友唤作“省城来的杨总”。在赞誉和吹捧中杨某显得飘飘然,真的以土豪老板自居,完全忘了自己只是一个拿着月薪不到三千的小店长。
抽软中华,开小轿车,住大酒店,杨某出手阔绰,花钱无度。显然,每月数千元工资已经远不能满足杨某的日常消费。生活捉襟见肘,杨某便打起了公司财物的主意。想到每次缴费卡上交给丽水分公司都要自己经手,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杨某陆续通过截留应上交的缴费卡,私下变现获利10万余元。
小金库充盈后,杨某还当起了“钱多多”,在朋友聚会上把本应属于公司财产的一部iphone5S、一部金立共价值近万元的手机送给他在景宁刚刚结识的两位朋友。“土豪老板”对朋友大度,也不能委屈了手下店铺的员工。在公司对部分手机的有奖销售和主推奖励规则已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杨某利用变卖缴费卡所得资金,以其个人名义向员工发放奖金和手机。为了彰显其省城来的土豪气质,杨某更是带着自己的友人和员工频繁出入高级娱乐会所,短短两天消费三万元。
日常的挥霍让杨某通过截留缴费卡所得所剩无几。为弥补其生活上巨额开销亏空及维持复兴店运营需要,杨某又将目标瞄向店内库存的手机和配件。截止到案发,杨某共侵吞店内库存手机62部,并予以变卖。
2015年5月,杨某因被丽水分公司怀疑侵占公司货款而停止职务,6月在台州被查获。
本是年轻有为的店长,却为了名利交际、个人物欲,通过自身职务的便利将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涉案价值379053元,数额巨大,景宁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