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同学们都已返回校园,而小花(化名)却因学费和生活费辍学在家。日前,景宁法院执行干警驱车一千多公里前往江苏丹阳,成功追回小花的抚养费3200元。 2006年,小花父亲潘某在天津打工时与其母亲李某相识、相爱。四年后,在景宁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生育了小花。 婚前甜蜜,婚后不易。婚后双方经常为家庭琐碎之事而争吵,矛盾不断加深,甚至大打出手。两人于2014年经法院协议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独立生活为止。 离异后,父亲由于身体原因丧失工作能力,小花由爷爷奶奶照顾。但爷爷奶奶年事已高,无力负担孙女的学费,小花只能辍学在家。 原本以为可以指望母亲的每月400元的抚养费缓解一下生活的压力。但母亲婚后就回了河南老家,对孩子不闻不问,也没有付过一次的抚养费。无奈,潘某向景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拖欠的3200元抚养费。 由于李某回老家之后便更换了电话号码,导致无法与其联系。执行干警通过高院“总队总”系统查询到李某在江苏丹阳银行存款3661.06元,并依法进行冻结。随即执行干警驱车前往将3200元抚养费顺利扣划,也算为这个步履维艰的家庭送上一丝光明,给这个渴望上学的孩子一份希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