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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停车酿事故 间接责任担来“巨额罚单”
时间:2015-11-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也许很多人认为违章停车不过是件小事情,大不了就是吃张150元的罚单,那这就大错特错了。近日,在景宁工作的陈某和廖某就因为违章停车最终收到了13500元的“巨额罚单”。

 

201515日,因为鑫景商场车流量大,车位紧张,在附近银行上班的陈某和廖某就贪图方便,将车辆停在了鑫景商城门口拐角处。“以前都这样停车,我看也没什么事情啊。”

 

当天中午,在陈某和廖某上班期间,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至南行驶,途径鑫景商场停放的车辆附近,对面突然窜出一辆摩托车,虽紧急刹车,但还是与其发生了碰撞。事故发生后,驾驶摩托车的雷某和徐某都很郁闷,因为违章车辆的停放,驾驶途中根本就没注意到对方。事故造成徐某胸椎压缩性骨折、车辆受损。

 

事发后,景宁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雷某无证驾驶,负事故主要责任。徐某自身有过错,负次要责任。陈某、廖某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影响过往车辆视线,对此次事故发生也要承担次要责任。

 

因各方在责任比例、赔偿项目和标准上意见不一致,又不同意申请 调解,事故赔偿问题一直悬而未决。为此,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雷某、陈某、廖某按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各方达成一致意见。除负主要责任的肇事司机雷某进行了赔偿外,违章停放车辆的车主陈某、廖某各自承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项下赔付12500元。此外,每人另行赔偿徐某1000元。

    一次小小的违章停车,付出了不小的金钱代价。再次提请广大车主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杜绝违章停车,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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