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是“香菇之乡,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做香菇生意。但是由于民间买卖的不规范,也带来了许多的矛盾纠纷。近日,景宁法院就受理了一起亲戚间买卖香菇赊账闹纠纷的案件。 陈某是一名普通的菇农,吴某则是长期收购香菇并转卖赚取差价的生意人,两人不仅有生意上的往来,更是亲戚。 2015年2月至4月,吴某和陈某先后进行14次的香菇买卖。“我现在身上没有足够的现金,看看能不能下次再把钱一起给你?”面对吴某的请求,考虑到大家都是邻里乡亲,再加上在平时的交易中大家都默认了赊欠行为,陈某就放心地同意了让吴某的香菇买卖款先欠着。随后,两人分别将香菇买卖记录在笔记本上,口头约定待累积到一定的数额时再进行清算。眼看忙活了一年的香菇卖出去了,陈某高兴不已。 可是,好景不长。2015年5月,陈某因急需钱用于第二年的香菇生产,便要求吴某支付先后14次的香菇款,共计13805元。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吴某却称自己已经支付了货款。 为了拿回辛辛苦苦获得的香菇款,陈某将吴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没有证据证明吴某欠其13805元的事实,也不能出具欠条,遂驳回了陈某的诉讼请求。 “他是远房亲戚,平时大家都有来往,所以我也没想到要让他写欠条啊。”败诉后的陈某非常懊悔。其实,哪怕是亲兄弟在交易中也还得明算账。所以,在没收到钱时写张欠条,即保护自己的利益,也保护我们的亲戚关系,即使买卖不成,仁义也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