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你好,我们是云和县公安局民警,请问你是张某吗?”
张某:“是的,有什么事吗?”
警察:“你是否在景宁法院有一个执行案件未了结?”
张某:“是的”
警察:“由于你一直逃避执行,景宁法院已委托景宁县公安局在全省公安网系统抓捕你,请你配合我们去公安局一趟”
被执行人张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到云和怎么就被警察发现了。
2009年10月17日,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陈某将张某和张某某诉之法院,后法院判令张某与张某某共同赔偿原告陈某各项损失16万元,扣除已支付的5万元医疗费。经法院依法执行,被执行张某仅履行了3万元,余款迟迟未履行,且一直避而不见,最后干脆玩起了“失踪”。
近日,张某因做生意来到云和,晚上11点多与朋友谈好生意后来到某宾馆准备入住。但张某根本想不到,自己的身份证在宾馆前台扫描后,公安系统网显示其为网上布控对象并发出了报警,云和派出所立即前往采取强制措施,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调查。次日凌晨3时,景宁法院执行接到云和派出所的电话,立即召集应急执行小组,赶往云和派出所交接。最终张某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通过朋友支付了剩余全部执行款。
景宁法院为深入推进“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有效破解执行难,景宁法院与景宁公安加强合作,今后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不断纳入网上布控。这是该院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