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0日)下午,县法院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锡星出席并讲话,县法院院长柳启东参加会议。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法院干警的反腐倡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浙江省高院决定,从2012年起,每年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周),全省各级法院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日(周)活动”。县法院定于1月29日至2月6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 会议传达了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和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并部署了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 陈锡星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县法院过去一年来廉洁司法教育活动所取得的成绩,并结合这次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就如何加强法院干警队伍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全体干警要强化政治意识,增强党性。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所有工作的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保持一致。要强化公仆意识,执法为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办案质量和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要强化敬畏意识,谨言慎行。常怀敬畏之心,认真对待手中的工作和权力,做到慎重用权,公开用权,秉公用权。要强化廉洁意识,公正廉明。坚持严以律己,认真算算腐败的六个成本帐,做到天天给自己敲警钟。要强化公正意识,惩恶扬善。法官必须具有独立的精神和人格,要善于独立思考,敢于坚持真理,坚持原则,敢于表现出是非标准和善恶判断标准,依法公正办案,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担当应有的职责。 会上,县法院院长柳启东与各庭室科队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县法院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潘昌才给全体干警上了廉政党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