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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发布代办信用卡广告,收了资料费就玩“消失” 一男子在三个月内让34人上了当
时间:2016-07-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微信已成为了时下最热门的社交软件,通过微信赚钱的方式也层出不穷。这不,有人就在微信上代办起了信用卡。来自缙云的章某通过收取资料费后玩“消失”的方式,在短短三个月内就至少让34人上了当。

2015年6月,因手头紧没钱花,章某想办信用卡可以套现,便与微信上认识一个老乡联系,代办信用卡。可是付了几百元的资料费之后,代办人就销声匿迹

这次被骗的经历让章某动起了歪念,计划用相同的方式去骗钱。

年7月,章某用自己的手机号码开通了一个名为“专办信用卡”的微信号,编辑了诸如“代办各种额度的信用卡,最快当天发卡……”等信息在景宁、龙泉、遂昌、丽水等同城微信群中大量群发。

来自景宁的小林因之前使用信用卡透支未还款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在同城向导上看到章某办理信用卡的信息,很快地加了章某微信。随后,章某让其提供身份证照片并收取了300元资料费。

同时,章某还称,让小林做景宁地区的代理,如有人通过小林找其办卡,可以给小林一定比例的回扣。小林听后喜出望外,很快帮章某拉来了几笔生意,并将共计2000元的资料费转给了章某。 

然而,收了钱后,章某就“失联”了。

直到8月15日,良心发现的章某突然给小林发了一条微信:“其实我根本就不是办卡的,我也没有给你去办卡。微信不要把我删掉,等我赚到了钱,一定上。”此时小林才知道自己被骗,慌忙报警。

经查明,2015年7月中旬至10月期间,章某利用微信在丽水各县市、湖北宜昌等地的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发布虚假办理信用卡广告,通过办理手续资料费为由骗取他人钱款,还声称可以让受害人做地区代理并许以回扣进一步扩大诈骗范围,导致至少34名受害人被骗,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49799元。

   景宁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代办信用卡为由,骗取被害人钱款,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以诈骗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七万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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